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6日 来源:原创 作者:兰考县区划地名办
兰地名普查办[2014]1号
关于成立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各乡镇,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58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地名普查办)。现将县地名普查办人员组成、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印发你们。
2014年10月8日
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人员职责与内设机构
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与内设机构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杨松波 兰考县民政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徐庆勇 兰考县民政局副局长
副 主 任:王建良 兰考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程华义 兰考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董凤英 兰考县民政局财务处处长
程艳华 兰考县地名办主任
二、主要职责
承担兰考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兰考县地名普查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一)制定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动员。
(二)组织编制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计划,负责拟定相关文件。
(三)负责兰考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
(四)负责县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验收。
(五)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地地名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地名普查成果质量监督和检验,组织实施普查成果检查验收。
(七)负责组织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
(八)负责指导完善各乡镇地名和区划数据库信息,组织全县地名普查成果的汇总、统计分析、普查报告的编制。
(九)负责组织编纂普查地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
(十)负责组织全县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
(十一)承办兰考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建良
成员:张 梅 韩国威
职责:负责普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起草重要文件,组织重要会议;编制普查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对外组织联络和工作协调,联系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协调普查工作用图;指导普查成果汇总及应用;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落实县级普查经费;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普查指导组
组长:程艳华
成员:杨奇辉 张 梅
职责: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指导普查工作;编制普查实施方案;监督落实普查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负责省级相关地名信息的采集;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管理普查成果质量,负责普查任务及成果的质量管理,组织普查项目检查验收;组织普查信息员、外业作业人员培训;负责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信息完善。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程华义
成员:张 梅 王春岸
职责:负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普查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型媒体,围绕普查各个阶段各个任务,报道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最新动态;及时解读普查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并做好重要会议和活动报道工作;收集普查一线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开展内部交流;办好工作简报,发至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董凤英
成员:齐蒙蒙 曲来宾
职责:负责地名普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地名普查经费的使用监管;保障地名普查工作用车;负责地名普查办公、监督、检查等用品保障;负责上级检查、督察及友邻来调研考察等接待保障。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临时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