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普查 当前位置:地名普查 >> 关于印发李亚副省长张克强副厅长在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关于印发李亚副省长张克强副厅长在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9日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lkx

豫地名普查办〔2014〕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现将李亚副省长、民政厅张克强副厅长在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1.李亚副省长在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电视
                   电话上的讲话
                2.在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8月11日印发

附件1

李亚副省长在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
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7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和要求,对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要规范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切实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4月15日,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王勇国务委员到会并作重要讲话。7月10日,省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谢伏瞻省长强调,地名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国情调查,要求各级各部门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创新举措,提高质量;用好成果,服务全局。刚才,张克强同志对我省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史志办、测绘局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下面,我简要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国务院开展的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对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巩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地名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建立基层综合的服务管理体系,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离不开准确的地名信息。我省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乡级以上行政区划数量在全国位列第二,地名数据信息量庞大且种类繁多。二十世纪80年代开展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和资料更新后,再未进行过全面普查。近30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行政区划历经数次调整,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变迁较大,与地名相关的新建居民点、交通设施、水利工程、旅游景点等不断增多,地名在数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中原经济区、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快速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等迅猛发展,新农村建设速度加快,全省地名的变化频率不断加快,老地名不断消失,新地名大量涌现,有地无名、名实不符、一地多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地名信息陈旧等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地方新命名的地名出现“贪大、崇洋、求怪、媚俗”的倾向和势头,出现了许多“洋地名”、“怪地名”,不仅给地名规范管理带来了挑战,也降低了社会治理水准,制约了创新效果。开展地名普查,掌握了解地名的基本情况,对进一步推动地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尤为必要,尤为迫切。
    (二)开展地名普查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近年来随着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加速流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地名的需求迅速增长。由于地名补查更新制度不完善、地名变化不能及时更新,导致地名基础数据不清、信息化建设滞后,地名信息不全、不新、不准的问题比较突出,地名服务的滞后给经济发展、社会交往和群众出行都带来了诸多不便,无法满足社会各界对地名服务越来越高的需求。当前,我国正在推进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息四大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地名信息是实现数据库间有机联系的纽带,开展地名普查,建立完善的地名数据库,有助于协同推进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城乡建设、资源开发、环境整治、招商引资、信息通讯、综合治理等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准确、便捷的地名信息保障。从服务国防和战备的角度来看,开展地名普查有助于为部队提供精细化、数据化的地名信息,保障多样化的军事任务的顺利进行,对完成应急救援、反恐处突等急难险重任务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开展地名普查有益于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地名是人类历史的活化石,蕴含着丰富的地域文化和民俗、民风信息,承载着人们寻根问亲的乡情。我省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中国姓氏的重要发源地,许多地名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起源而产生,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按照民政部《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标准》,据初步统计,我省符合条件的千年古县有60个,千年古镇119个,千年古村落740个,从春秋到民国保留下来的地名就有113个,拥有百年以上历史的地名更为众多。当前,由于一些地方对地名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应用还不够深入,特别是对面临消亡的古镇、古村落等地名遗产保护还比较薄弱。开展地名普查,有益于准确掌握我省地名文化遗产底数,全面把握地名文化主体状况,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的地名历史文化,进一步推动地名文化建设。  
    二、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的任务要求
    这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开始,到2018年6月结束,时间跨度长,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任务艰巨繁重。要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准确把握普查目标任务。此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各级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一是查清底子,即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二是规范处理,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三是设置标志,即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四是建档管理,建好地名普查档案,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五是服务应用,建立地名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创新服务内容与形式,拓展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功能,加强普查成果运用。
    (二)确保普查工作的质量。要把质量作为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至始至终坚持质量控制,积极吸收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推动普查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普查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遥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提高普查效率和准确性。要健全完善地名普查的指标体系,研发普查软件,进一步提高普查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县级以上政府要成立由有关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普查质量监督小组,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制度,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省普查工作。
    (三)严肃普查工作纪律。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普查。普查要确保基础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普查成果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开展转化利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保管和报送。
    (四)强化普查成果开发应用。普查成果贵在应用。要加快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及时汇总、公布有关的数据,尽早编辑出版地名图集和地名志等资料,更好地为社会各方提供准确及时、标准规范的地名信息服务。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创新地名信息服务方式,探索推广导航、电子地图、地名网站、电子触摸屏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要着力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有计划、有组织的调查整理和开发地名的文化资源,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好地传承地名历史文脉。
    (五)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地名普查是地名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地名管理的重要内容。要以此次普查为契机,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2013年8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社会反响很好,要结合开展地名普查,进一步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一是切实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程序,完善逐级申报、专家论证、群众评议流程,及时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继续推进地名规划工作,完善地名法规标准,不断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对于一些低俗、晦气、无历史价值的地名,要借地名普查之机予以更名。二是强化地名标志设置和管护,加强质量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城乡一体、衔接有序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特别是要及时修复、更换毁损的地名标志,及时设置新建街道、建筑物的名称和标识,方便群众出行和日常生活。三是加快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建立地名信息更新维护制度,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效率。四是积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发展地名文化产业。要适时出版一批地名图书、地名专题片,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地名普查,切实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提升我省地名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地名普查工作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我省乡镇以上行政政区数量、村(居)委会等居民点数量、人口数量以及交通水利设施数量都非常多,地名普查任务十分繁重。为搞好这次普查工作,国务院成立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省政府十分重视,已经下发了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我省的《实施方案》随后将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各地。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把地名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及时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普查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地名普查任务。
    (二)搞好协同配合。第一次地名普查距今已有30年的时间,这期间全省城市发展最迅速,地名数量增长最快速,地名信息变化最频繁。因此,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很可能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主动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并共享成果和数据信息。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工作例会、工作通报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搞好保障。一是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各级政府要把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2014年开展工作所需经费要进行足额追加,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财政部门要加强普查经费预算的落实,按时足额拨付。要切实加强对地名普查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确保普查经费使用合规、安全、高效。二是队伍保障。各地要切实加强普查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按照工作量落实普查工作人员,明确普查工作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位。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普查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有效真实。对于地名普查工作中业绩突出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加强舆论宣传。三十年来,我国没有开展地名普查,广大群众对这项工作不熟悉、不了解,因此尤其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介,通过地名网站、宣传栏、宣传片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工作,发挥地名与社会与广大群众联系密切的特点,通过开展百姓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支持地名普查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同志们,地名普查既是一项了解掌握省情的基础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希望大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扎实搞好地名普查工作,不断提高地名管理水平,为建设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

在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河南省民政厅  张克强
(2014年7月17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地名普查的背景
    我国1979年至1986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1988年至1990年进行了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之后再未进行过全面地名普查。这30年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迅猛、城乡建设变化最显著、地名信息更迭最频繁的时期,地名数据不新、不全、不准的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尽快摸清地名底数详情,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地名管理工作。为此,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国务院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涉及全国18个沿边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59个沿边沿海县(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6个团场。在此基础上,2014年1月2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决定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全面掌握全国范围内地名的基本情况,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我省地名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省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和要求,努力构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地名管理体制逐渐理顺,服务领域逐步拓展。
    (一)初步建成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地名规范明显加强。2013年8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突出纠偏禁乱、保护文化、规范程序、注重规划、明确责任等要求。2005年以来,全省出台地名管理规范性文件81份,9个省辖市政府颁布了《地名管理办法》或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地名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地名设标有序推进。目前,我省108个县(市)政府驻地全部完成标准地名标志设置任务,1231个乡(镇)完成了政府驻地设标任务,占乡(镇)总数的66.9%;建制村村标设置率达到21.6%。三是地名规划成绩显著。全省18个省辖市在全国率先完成地名规划任务后,68个县(市)完成了政府驻地的地名规划编制任务,占全省总数的63%。同时,重点推进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在注重保护历史地名的同时,大力提升新城区、中心镇以及新农村建设中新生地名的文化品位,助推当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数字地名建设进展迅速。已初步建成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全省共采集、录入标准地名信息76万余条,导入1:5万图像数据467幅。基本建立区划地名网站网络,省民政厅、全部省辖市及12个县开通了地名网站,努力向建立省、市、县三级地名网站网络推进。
    (二)地名文化建设初见成效。一是注重保护地名历史文化遗产。及时对我省地名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初步调查摸底。据统计,全省范围内有千年古城(都)9个、千年古县60个、千年古镇119个、千年古村落740个。近年来,新郑市、汤阴县、沁阳市、修武县、汝南县、上蔡县、长葛市等7个县(市)先后被国家认定为千年古县;项城市和淮阳县已经通过千年古县国家专家组的实地调研考察,待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后认定。二是编纂地名志书传承宣传地名文化。各地通过编纂出版《地名志》、《地名考释》或《地名故事》等形式,加强地名文化的记载传承和宣传保护。三是加强理论研究引领地名文化建设。通过地名文化建设工作研讨会,交流地名文化建设工作经验,分享地名文化建设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推进我省地名文化理论研究和地名历史文化保护实践探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中原经济区、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快速推进,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新农村建设迅猛发展,以及“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规划实施涉及的大规模移民搬迁,全省地名变化迅速,地名用字不标准、地名标志设置不规范、地名数据不全面、地名补查更新制度不完善、信息化建设落后等问题十分突出,与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各界对地名服务的需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三、地名普查的主要内容
    (一)普查范围。本次地名普查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土。总体上分自然地理实体和人文地理实体两大类地名,具体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
    (二)普查任务。概况地讲就是“查清、规范、建档、应用”八个字。“查清”就是搞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规范”就是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档”就是建立、完善各级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应用”就是将普查成果进行转化与应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有效服务。
    (三)普查步骤。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本次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省普查按照“试点先行、压茬跟进、重点督促、全面落实”原则,分四个步骤实施。设区的市选取1县(市)1区、济源市及10个省直管县(市),作为全省试点单位先期开展普查,其他县(市、区)分阶段压茬跟进。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普查准备。2014年7月至12月,省、省辖市以及试点单位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2015年1月至6月,其他县(市、区)完成以上工作。
    二是普查实施。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试点单位完成普查及汇总、上报和自查工作。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其他县(市、区)完成以上工作。
    三是检查验收。2016年7月至12月,省辖市地名普查办对试点县(市、区)进行核查之后,省地名普查办对全部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2017年1月至6月,省辖市地名普查办对其他县(市、区)进行核查之后,省地名普查办对其他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
    四是完善成果。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全省地名普查成果完善、汇总和上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工作,建立档案,开展地名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
    四、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国务院要求本次地名普查“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省政府成立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地名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工作配合。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做到职责到岗、分工到位、任务到人,为地名普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扎实的制度保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要根据我省《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尽、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对每个环节步骤都要制定计划、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县级工作方案由县级普查领导小组报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工作方案由本级普查领导小组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加强质量监控。市、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由有关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地名普查质量监督小组,根据国家普查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对工作方案设计、资料收集、野外调查、数据处理、成果验收和转化应用等环节实施全程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科学准确、真实完整。
    (四)注重成果运用。通过这次地名普查,要全面、翔实、准确地掌握全省地名数据,边普查、边运用、边服务,在保证普查数据安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深入研究、深度开发普查成果转换,形成一批能够有利于服务社会治理和公众需求,有利于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有利于促进军地融合发展和地名管理的地名普查成果,最大限度发挥普查成果的社会效益。一要健全完善地名管理的标准体系,不断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水平,形成地名申报、审批、发布、共享和数据更新维护的长效机制。二要严格按照标准完成各类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加强地名标志的质量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地名标志规划,使地名标志融入当地智慧城市、数字城市建设,实现精准化、精细化、可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地名标志导向性、指位性作用。三要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运用物联网络技术,开发建设方便实用的地名信息智能化服务平台,创新地名信息服务方式,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四要着力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切实摸清各类地名文化遗产底数,有计划、有组织地调研、调查整理和开发地名文化资源,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同时,积极发展地名文化产业,广泛传播我省优秀地名文化。五要编纂出版标准地名图集、地名典志、地名图书以及电子地名图、电子地名辞典等。
    同志们,我们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李亚副省长的讲话要求和本次会议的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科学筹划、周密部署,团结协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敢于担当,优质高效地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地名行政管理工作。

 


版权所有 兰考县区划地名网 主办单位:兰考县民政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地址:河南省兰考县兰阳街道裕禄大道210号 豫ICP备14009008号
技术支持:鹏雅网络 豫ICP备14009008号-3